中国的选择性分(集)权模式——以部门垂直管理化和行政审批权限改革为案例的研究

被引:24
作者
李振 [1 ]
鲁宇 [2 ]
机构
[1]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比较历史分析; 选择性分(集)权; 垂直管理; 行政审批改革;
D O I
10.16149/j.cnki.23-1523.2015.03.002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学界在描述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历程时,习惯以收权与放权、激活与僵化的循环怪圈来概括。本文尝试厘清这一循环怪圈提出的历史语境,并反思其对描述当下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间权力关系调整特点的适用性。采用比较历史分析法,选取了改革开放前后的两组四个案例,第一组是改革开放前央地间两次大的权力调整,第二组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推行的部门垂直化管理改革和2001年以来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下放。发现,怪圈论最初是用来形容改革开放前央地之间以国有企业管理权为核心的相关权力的收放循环的现象;而当下的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关系调整的特征是所调整权力的内容是多样的,且收权与放权是同时并举的。所以,循环怪圈已经不能概括上述新特征了,而用选择性分(集)权模式来概括更为恰当。选择性分(集)权的过程是央地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权力边界渐进清晰的过程。此模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它也是中国政体灵活性和适应性的体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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