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研究

被引:17
作者
赵万一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反收购; 目标公司; 董事; 信义义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信义义务是公司董事的基本义务。在公司收购与反收购过程中,由于董事和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因此对董事的信义义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标公司董事除应遵循公司法中有关董事的一般信义义务标准外,还负有一些特殊的信义义务,这些特殊义务主要包括决策谨慎义务、防御适当义务、全面披露有关信息的义务和最大限度地维护股东利益义务等。为了使董事信义义务的判断更具有可操作性,可考虑采取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利益标准、正当目的标准、商业判断原则标准等多重标准。
引用
收藏
页码:20 / 31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31 条
[1]   英美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规制 [J].
龙江 .
经济导刊, 2007, (06) :91-93
[2]   论利益平衡原理及其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 [J].
冯晓青 .
江海学刊, 2007, (01) :141-146
[3]   反收购问题综述 [J].
蒲东君 .
财务与会计, 2006, (22) :23-25
[5]   公司反收购与董事受信义务研究 [J].
李劲松 .
现代法学, 2003, (04) :148-152
[6]   英美董事义务与目标公司反收购 [J].
叶卫平 .
当代法学, 2002, (01) :86-88
[7]   论公司要约收购与反收购中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 [J].
郭富青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2000, (04) :79-88
[9]   董事制度与上市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规则 [J].
杨鹏慧 .
投资研究, 1999, (11) :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