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一个新命题。广东省作为实验普通高中新课程的首批省份之一,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主体、评价结果的呈现及应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在遵循发展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差异性原则、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初步的构想。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采用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以写实性文字记录在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中,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依据和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