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综述

被引:3
作者
陈昌雄 [1 ]
赵辉 [2 ]
机构
[1]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
[2] 山东省莘县人民医院
关键词
美国; FDA; 人类; 饮食;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食品安全监管; 药品法; 国会; 法案; 食品安全问题; 二十世纪;
D O I
10.19752/j.cnki.1004-6607.2005.05.019
中图分类号
D971.2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正>纵观人类历史,人类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与人类本 身的历史一样漫长。在人类文明早期,不同地区和民族都以 长期生活经验为基础,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一些有关饮食卫 生和安全的禁忌规则。古代人类对食品安全性的认识,大多 与食品腐坏、疫病传播等问题有关,各民族都有许多建立在 广泛生存经验基础上的饮食禁忌、警示,作为生存守则流传 保持至今。在中国,2500年前的孔子就曾对他的学生讲授 过著名的“五不食”原则:“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 臭恶,小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论语·乡党第 十》)这可能是我国文献中有关饮食安全的最早记述与警 语。在西方文化中,产生于公元前1世纪的《圣经》也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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