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研究——兼论我国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的完善

被引:3
作者
梁开银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双边投资条约; 冲突条款; 更优待遇条款;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12.02.019
中图分类号
D996.4 [国际投资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双边投资条约所体现的"国家—投资者—国家"的特殊"三方"关系,决定了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具有特殊内涵。《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0条及相关习惯法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双边投资条约冲突的解决,制定专门的冲突条款成为解决双边投资条约冲突的必然选择。2004年《美国双边投资条约范本》制定了大量的冲突条款来解决各种类型的条约冲突。改变以更优待遇条款代替冲突条款的落后方式,是我国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投资法律环境和国际法不成体系状况,以及便捷、高效解决投资争议的迫切要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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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条约法与实践[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英)安托尼·奥斯特(AnthonyAust)著,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