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柔性治理

被引:1
作者
倪佳瑜 [1 ]
刘焕明 [2 ]
机构
[1]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2] 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柔性治理; 无直接利益冲突; 利益诉求; 瓮安事件; 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 应急预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1.43 [公共秩序管理];
学科分类号
030603 ; 0838 ;
摘要
<正>一、"无直接利益冲突"本质上属于利益冲突"无直接利益冲突"作为一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因为事件的参与主体与本体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联,因此学界把此类事件称之为"无直接利益冲突"或"非直接利益冲突"。此类事件通常由偶发社会事件引起,具有无组织化和暴力化等特点,很容易升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虽然此类事件被贴上了"无直接利益"的标签,但是从本质上仍属于利益冲突。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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