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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柔性治理
被引:1
作者
:
倪佳瑜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倪佳瑜
[
1
]
刘焕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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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刘焕明
[
2
]
机构
:
[1]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2]
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
:
江南论坛
|
2019年
/ 07期
关键词
:
柔性治理;
无直接利益冲突;
利益诉求;
瓮安事件;
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
应急预案;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631.43 [公共秩序管理];
学科分类号
:
030603 ;
0838 ;
摘要
:
<正>一、"无直接利益冲突"本质上属于利益冲突"无直接利益冲突"作为一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因为事件的参与主体与本体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联,因此学界把此类事件称之为"无直接利益冲突"或"非直接利益冲突"。此类事件通常由偶发社会事件引起,具有无组织化和暴力化等特点,很容易升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虽然此类事件被贴上了"无直接利益"的标签,但是从本质上仍属于利益冲突。马克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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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5 / 47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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