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和《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依据将实施的妇幼保健机构财政补助政策 ,开展了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偿范围及测算标准调研工作。以 2 0 0 0年院内财务收支为基础 ,测算财政投入与实际支出的差额 ,测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成本及总金额 ,提出纯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负责全额投入 ;准公共卫生服务原则上由政府投入承担成本经费 ,提供设施建设及维护和人力成本的全部费用 ,对其中发生的公务费、业务费、材料消耗和电力交通等成本费用由财政补助 ,其余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收费补偿 ,由受益者个人承担。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应在国家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后 ,根据当地实际和财政收支情况确定政府补助补偿范围、强度和比重 ,在政府财政指导下实施统一收费项目与价格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