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政治合法性”对司法过程的影响及其消除——以“李国和案”为例

被引:15
作者
马长山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关键词
公共舆论; 政治合法性; 司法过程; 法治秩序;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13.05.004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G206 [传播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50302 ;
摘要
公共舆论与司法之间的关系一直备受争议,在近年来的一些重大"舆情公案"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通过对"李国和案"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人们一直指陈"舆论干预司法"、"舆论审判"、"多数暴力"等弊害,但是舆论并未直接进入司法体系,而是通过输入政治运行系统并以法外"政治合法性"的路径和方式介入司法过程的。这种法外"政治合法性"的介入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公共舆论介入司法过程的特殊路径与不良后果,源于我国当下"政法化"的司法体制和长久以来形成的法学"意识形态"。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消除法外"政治合法性"的不良影响,实现公共舆论与司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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