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适用

被引:2
作者
罗亚萍
陈洁
机构
[1]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关键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原产地规则; 经济功能; 非经济功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52.7 [与各国贸易关系];
学科分类号
020206 ;
摘要
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至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该自贸区的成立对本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及外交等各方面都有极大的影响,而原产地规则这一技术性工具对自贸区的目标达成起着关键性作用。由于CAFTA原产地规则规定的过于笼统、原则化,致使其功能未能很好发挥,以至CAFTA的目标难以达成。文章没有仅从技术角度来分析CAFTA原产地规则的优劣,而是将其与CAFTA成立的背景与目标结合起来,提出改进CAFTA原产地规则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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