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定土地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思考和质疑

被引:5
作者
丁关良 [1 ,2 ]
机构
[1]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2]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农地“三权分置”; 新“两权并行”; “法律化”草案; 法理创新思考; 法理考量质疑;
D O I
10.15963/j.cnki.cn12-1401/f.2019.03.001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农地"三权分置"政策已成为当今深化农村改革之重要内容和创新之重要举措,基于政策之权利只有上升为法律之权利才有生命力这一方略和使命,对此,国家立法部门对农地"三权分置"实施"法律化",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先后两次都坚持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形成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上述两种涉及农地这一利用机制的不同法律条文设计思路和"法律规范"出现了较大差异。本文只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立土地经营权从而形成之"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新"两权并行"进行学界观点梳理,该立法条文设计"法律规范"问题剖析,需要法理创新若干内容思考,法理考量引起多方内容质疑考问,最后也提出了农地流转制度法律化的深层探索;研究目标是希望能为农地流转创造更良好的法律环境提供新的思路。
引用
收藏
页码:3 / 13
页数:11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