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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我国跨境数据流动提供制度基础
被引:5
作者
:
刘晓春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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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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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
刘晓春
胡笳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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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
胡笳
机构
: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
来源
:
中国对外贸易
|
2021年
/ 12期
关键词
: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
030103 ;
摘要
:
<正>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催化下,全球电子信息时代加速到来,我国的跨境数据流动制度体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进一步完善,随着2021年8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我国建立起从个别行业的立法要求到搭建起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法律框架与体系,对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做了较为全面且系统性的规定,在跨境数据流动评估方式和监管手段上与《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保持了整体框架上的一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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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2 / 45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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