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进行全面解读,整理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地方政府行政行为方式产生影响的逻辑,发现地方政府对行政收益最大化和行政成本最小化的天然动机构成了地方政府行为方式的自利决策机制,只要触动自利决策机制就会诱发地方政府对新型城镇化政策执行异化的现象。基于此,笔者认为,要对地方政府执行异化现象进行有效的行为纠偏,就必须从制度设计上杜绝触动地方政府自利决策机制的所有可能,即从改善地方政府行为驱动力的角度重新定位地方政府职能和绩效考核办法。如果地方政府职能能够从行政管理逐渐向规划引导过渡;又或者,如果政府能够建立起一套多周期考核体系重视地方政府长效的行政成果等,都将有助于抑制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异化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