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发明人权利保护的完善

被引:5
作者
彭玉勇
机构
[1]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发明人; 人身权; 财产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2 [专利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发明人的权利包括发明人身权与发明财产权。署名权、获得荣誉奖励的权利、要求他人引用时注明发明人的权利都属于发明人身权。发明财产权是发明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财产性权利。发明人身权与发明财产权相互依存,同等重要。独立发明人需要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处理职务发明人与单位的关系时,应当向职务发明人适当倾斜。发明人权利保护的完善,关键是确立他的基本民事权利地位,并在民事基本法中给予合理规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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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0 / 23+35 +35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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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 法律出版社 , 吴汉东, 2002
[2]  
法哲学原理[M]. 商务印书馆 , (德)黑格尔, 1961
[3]  
国际经验:应重视"职务发明人"的作用 .2 吕薇. 光明日报:网络版 .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