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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收定支”与“以支定收”
被引:7
作者
:
何文炯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风险管理与劳动保障研究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何文炯
[
1
,
2
,
3
,
4
]
机构
:
[1]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
浙江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3]
浙江大学风险管理与劳动保障研究所
[4]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
来源
:
中国社会保障
|
2017年
/ 03期
关键词
:
以支定收;
以收定支;
参保单位;
基金结余;
医疗保险基金;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842.684 [];
学科分类号
:
120404 ;
020204 ;
摘要
:
<正>一般认为,"以收定支"是我国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的主要原则。仔细推敲,这条原则只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的原则,而不是基金管理全过程的原则,更不是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的原则。所谓"以收定支",是指依据所筹集资金之多寡,确定支出的量,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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