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之维

被引:10
作者
马长山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公民社会与法治发展比较研究中心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 法治; 依宪执政; 法治中国;
D O I
10.16502/j.cnki.11-3404/d.2017.01.002
中图分类号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它不仅是依宪执政的客观要求、引领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制度反腐的必然选择和探索中国道路的有力保障。因此,应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必要的法治定位,即治党合法化、治党正当化、治党制度化、治党权义—权责化、治党程序化。基于这样的定位,应探索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化路径,包括遵从宪法法律权威和法治原则、完善党内法规和制度建设、增强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推进党内权力制约和问责、健全党内和党外监督等,从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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