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社会的税法危机凸显为规则制定的契合性、合法性和平衡性困局,为了重塑税法规范秩序,具有衡平性、调适性与程序性的反思型税法理论成为了应对危机的新思路。在反思型税法理论的影响下,西方国家通过纳税人权利的实质保障、设税技术的科学调整以及程序民主的合理嵌入,在现代税法病症的诊断和治理过程中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税收立法实践存在形式理性缺憾、实质理性背离以及交往理性不足等问题,从反思型税法的理论视角,我国应通过税收授权立法权的有效制衡、税收正义的实质填补以及纳税人意志的充分吸纳等途径为税法体系的良序建构和完善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