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雷山地区国家法与苗族习惯法关系研究

被引:8
作者
周相卿
机构
[1] 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苗族习惯法; 国家法; 冲突; 协调; 社会控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7 [地方法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国家法和苗族习惯法一直处于一种互相磨合的状态中,有国家法对苗族习惯法让步的情况,也有苗族习惯法补充国家法的不足并不断向国家法靠近的情况。不能将苗族习惯法看作法治的对立面,必欲遏制或以现代法取代之。从社会秩序形成的角度而言,苗族习惯法是对国家法的补充。在内容上与国家法有冲突的习惯法是在国家法能够容忍的限度内存在的,同时这种习惯法符合地方性的文化价值观,当地人认为其存在是合理的。
引用
收藏
页码:5 / 13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法治、合理性及其代价 [J].
孙笑侠 .
法制与社会发展, 1997, (01) :1-8
[2]   再论法律规避 [J].
苏力 .
中外法学, 1996, (04) :12-18
[3]   人类经济发展中的民族同化与认同 [J].
陈庆德 .
民族研究, 1995, (01) :9-19
[4]  
法的应然与实然.[M].李道军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5]  
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M].梁治平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6]  
文化模式.[M].[美]露丝·本尼迪克特 著(Ruth Benedict);王炜等 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
[7]  
文化与进化.[M].[美]托马斯·哈定等 著;韩建军;商戈令 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