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模式思考

被引:6
作者
杨芳
机构
[1] 海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立法模式; 事先防范规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定位为保护人格权与财产权免遭个人信息滥用而受到侵害的事先防范规范,而不是对在理论上无法成立的个人信息自决权提供保护。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对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的个人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行为规定严苛程度不同的规则。否则,将给私人领域的信息交流自由构成不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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