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气候基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资金机制的新发展

被引:5
作者
邓树刚 [1 ]
何斌 [2 ]
机构
[1]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
[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坎昆协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绿色气候基金; 资金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9 [国际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坎昆协议》是坎昆会议通过的一揽子决定的合称。《坎昆协议》不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而是软法性质的国际组织决议。《坎昆协议》对绿色气候基金的设立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没有明确规定基金的资金来源。绿色气候基金的筹建机构过渡委员会由发展中国家掌控,管理机构董事会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成员均等,受托人世界银行则是发达国家控制的机构。因此,发展中国家在过渡委员会制定绿色气候基金管理细则时一定要把握规则制定的机会,做出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制度安排。
引用
收藏
页码:156 / 161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多边环境协定的资金机制[M]. 法律出版社 , 谷德近, 2008
[2]  
''Under the Authority of the COP?" .2 Muller,Benito. .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