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考察:以刘涌案和佘祥林案为标本

被引:33
作者
陈兴良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改革; 司法权; 人权保障;
D O I
10.14167/j.zjss.2006.06.009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本文以刘涌案和佘祥林案为标本,对中国刑事司法改革进行了全景式的考察。本文认为,刘涌的从生到死,佘祥林的从死到生,对于中国刑事司法来说,具有标本的意义。从表层来看,首先涉及的是刑讯逼供问题,刑讯逼供的屡禁难止是中国刑事司法的一大病灶。从深层来看,关键的是司法权的依从与独立问题。此外,还有民意与司法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中国刑事司法改革成功的标志。
引用
收藏
页码:59 / 68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3 条
  • [1] 未决羁押制度的实证研究[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编, 2004
  • [2] 各级党委政法委的职能及宏观政法工作[M]. 中国长安出版社 , 林中梁编著, 2004
  • [3] 社会契约论[M]. 商务印书馆 , (法)卢梭(J.J.Rousseau)著,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