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与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兼论我国相关立法之完善

被引:1
作者
孙占利
机构
[1]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电子合同; 合同形式; 书面形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电子合同并不符合传统法律中的书面形式要求,功能等同法较直接纳入法更科学地解决了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问题。国际立法为此也提供了科学的立法选择和示范,我国的相关立法虽然也解决了电子合同的书面要求形式问题,但在立法内容和立法协调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应采用功能等同法并通过立法协调解决这些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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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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