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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
被引:5
作者
:
凌鸿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
凌鸿
机构
:
[1]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
来源
:
青少年犯罪问题
|
2002年
/ 02期
关键词
:
少年法庭;
未成年人;
犯罪案件;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颁布后,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有了变化,范围适当有所缩小,主要表现为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数不满1/2起次要作用的案件可以由一般刑事审判庭审理,这是适合我国少年法庭情况的决定。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建议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也列入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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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2 / 34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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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犯罪被害人学.[M].汤啸天等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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