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对策思考——《“政府社会管理”课题的研究报告》之四

被引:27
作者
陈振明
吕志奎
胡薇薇
机构
关键词
政府; 社会管理; 和谐社会;
D O I
10.13658/j.cnki.sar.2005.04.005
中图分类号
D623 [国务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社会管理是现代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能,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把政府职能定位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将社会管理明确定义为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新形势下新的挑战,要求转变政府职能,重视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文明。本文着重从更新管理观念、整合管理主体、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职能、再造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六个方面具体论述如何强化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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