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权法原理为指导 建立健全我国农地使用权制度

被引:6
作者
林旭霞
机构
[1]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
关键词
土地; 四荒; 直接占有; 承包经营权; 承包权; 农地使用权流转; 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使用权; 民法; 物权法; 建立健全; 指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01.1 [土地制度];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摘要
物权是直接支配物并享受其利益的财产权。“农地使用权”是对目前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直接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权利的规定过于单一,对土地权利的合理流转缺乏稳定的制度保障。应在农业基本法中明定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并充实和完善农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以他物权自由流通为理论基础,建立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允许农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通过一定的运作方式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与此相适应,还应完善土地所有权制度,建立健全更严格的土地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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