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述的学理逻辑探析

被引:7
作者
翟绪权 [1 ]
赵然 [2 ]
张行 [3 ]
机构
[1]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2]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
[3]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关键词
两个“一以贯之”;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新时代; 党的领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6.1 [国有企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必须一以贯之"。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述的突破口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而其学理逻辑就是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市场化的一般性与公有制的特殊性。因此,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的路径是:在市场化的一般性方面,以产权改革为前提,通过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质性剥离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并通过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市场化选聘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在公有制的特殊性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而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则是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使国有企业市场化的一般性与公有制的特殊性由对立走向统一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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