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社会契约论:一种经济法的社会理论之解说

被引:15
作者
郑少华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动态社会契约; 社团; 经济法本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动态社会契约论可以从新的视角展示经济法的理论基础 ,社团作为动态社会契约关系的典型形式 ,对于构造经济法域中的动态社会契约网络具有关键作用。经济法中的主体定位、权力 /权利配置、行为定性、法律责任等问题 ,都可以运用动态社会契约论予以解说。
引用
收藏
页码:51 / 62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法人运动与第二次法律革命 [J].
郑少华 .
法学, 2001, (06) :72-74
[2]   “第一税案”与财税法之补缺 [J].
张守文 .
中国法学, 1999, (04) :106-113
[3]  
社会契约论[M]. 商务印书馆 , (法)卢梭(J.J.Rousseau)[著], 2002
[4]  
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 华夏出版社[美]查尔斯·霍顿·库利, 1999
[5]  
德国经济行政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罗尔夫·斯特博(RoifStoter)著, 1999
[6]  
经济法学[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李昌麒主编, 1999
[7]  
经济法原理[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王保树主编, 1999
[8]  
二十世纪契约法[M]. 法律出版社 , 傅静坤著, 1997
[9]  
新社会契约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美]麦克尼尔(Ian, 1994
[10]  
经济法概论[M]. 甘肃人民出版社[日]金泽良雄,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