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不管本地是否存在足够的税源,是否存在经济政策方面的特殊考虑,只要中央决定开征某种税收,地方都必须恪尽职守,应收尽收,不得懈怠。然而,不管是基于征纳成本、财政需要还是经济政策,这种整齐划一的做法都未必为最优。这种赋予地方选择权的税收立法实践,比目前中央统一立法、地方强制实施的模式,无疑更有利于照顾地方实际情况,尊重地方财政自主权,也更有利于防止制度浪费。税收法定原则主要处理议会与政府的关系,与地方财政自主权通常没有太大交集。然而,一旦涉及地方税,当税收法定之"法"被限定于中央立法时,央地财政关系的问题便会随之产生。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