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

被引:9
作者
邹克渊
机构
[1] 京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关键词
南极地区; 领土要求; 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南极大陆; 北极地方; 北极地区; 法律地位; 两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 [国际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正> 两极地区是指南极地区和北极地区。尽管两极地区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它们都是地球上最寒冷的地区,拥有大量的冰雪,也离人类最为遥远。但也有许多的不同之处:北极地区主要由海洋构成,称为北冰洋,约1120万平方公里,其中有一些岛屿存在,而南极地区主要由大陆构成,称为南极洲,约1400万平方公里;北极地区有大量的土著居民居住,而南极地区除了科研人员之外则基本无常住人口;北极的自然资源,如石油、天然气已经为沿海各国大规模开发,而南极的矿物资源则仍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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