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被引:9
作者
代俊兰 [1 ]
李合堂 [2 ]
机构
[1]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2]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研究中心
关键词
和谐; 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1 [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5 ; 030503 ;
摘要
和谐是表征事物发展状态和关系特征的辩证法范畴。和谐不是否认矛盾、拒绝矛盾、消除矛盾,而是要化解矛盾、协调矛盾、解决矛盾。和谐社会是指社会自身诸要素之间的和谐,指与社会存在和发展相关的各种关系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前提下的、反映和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所必须的、能使自然、社会、人自身以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形成一种相互融洽、彼此适应、相辅相成关系的社会发展状态和关系。
引用
收藏
页码:12 / 15+20 +20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 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 著, 1979
[2]  
邓小平文选[M]. 人民出版社 , 邓小平 著, 1993
[3]   简论和谐范畴 [J].
李殿斌 .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 (04) :32-34
[4]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J].
陈家付 .
学术论坛, 2005, (04) :133-135
[5]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J].
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
中国社会科学, 2005, (03) :4-16+205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恩格斯 著, 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