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补偿机理与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以江西省南昌县为考察样本

被引:5
作者
李春根
杨珊
王乔
席卫群
机构
[1]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 土地财政;
D O I
10.19477/j.cnki.11-1077/f.2013.12.006
中图分类号
F301 [土地经济学]; F812 [中国财政]; F323.89 [农村社会保障、福利事业];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020203 ; 120404 ;
摘要
在当前的土地征用制度下,与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巨大收益相比,地方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通常是标准低、方式单一、制度稳定性差,不能合理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需要和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需要。被征地农民对现行的货币补偿和社会保险补偿等主要几种补偿方式有不同的行为选择,将直接对其即期的消费和未来的社会保障水平产生影响。本文在解析这一效应的基础上,从补偿规模扩大、补偿方式选择、补偿标准确定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以实现对被征地农民的适度保障水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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