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

被引:11
作者
詹思敏
机构
[1] 广州海事法院
关键词
船舶抵押权; 银行; 摩根大通; 权益转让; 金融机构; 民事纠纷; 合同纠纷; 英国法; 公证机关; 合议庭; 法律意见书; 抵押权人; 光船租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正>在审理涉外案件中当事人主张适用外国法时,应如何引导当事人举证外国法?对当事人提供的外国法应如何查明、适用?是审判实践中的常见问题。现就笔者在审理涉外海商案件时对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过程中的点滴体会作一介绍,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一、外国法的查明2002年1月公开开庭审理的原告新加坡欧力士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欧力士)与被告深圳市新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鹏海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光船租赁权益转让合同纠纷(以下简称新加坡欧力士案),该案所涉船舶租赁合同和权益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均约定适用英国法。据此,新加坡欧力士主张本案适用英国法,深圳公司则主张适用中国法。如何查明英国法?成为本案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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