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央与地方分权中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被引:4
作者
陈正华
机构
[1] 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
关键词
分权; 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法律经济学;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8.05.005
中图分类号
D921.1 [国家机构组织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当前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正式制度主要存在供给不足以及配套性和操作性较差等问题,应当通过立法和修法予以解决。非正式制度方面,省级行政长官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由中央政府确定候选人,最后由地方人大以"选举"方式认可的习惯。这会造成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关系的扭曲,导致官员唯上不唯民,并阻碍了公民"偏好"真实顺畅地表达,不利于维护和保障该地方人民的合法利益。应当依法清理中央对地方的审批项目,并细化和强化相关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中央官员寻租的可能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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