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 条
俄罗斯联邦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的改革及其启示
被引:3
作者:
刘向文
[1
,2
]
王圭宇
[3
,2
]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2] 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
[3] 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
来源:
关键词:
俄罗斯联邦;
伏尔加河;
环境保护;
检察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2 [];
DD916.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1991年年底,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独立。作为苏联的"法定继承国",俄罗斯联邦在继承苏联自然保护检察制度的基础上,"重新"组建了自然保护检察机关体系。目前,俄罗斯联邦设立了一个全流域性的自然保护检察院,即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属联邦主体检察院一级)。它在下辖的15个联邦主体境内设有15个跨区自然保护检察院(区、市级自然保护检察院)。此外,在其他36个联邦主体内建立起了42个独立的,隶属于本联邦主体检察院的跨区自然保护检察院。作为自然保护检察机关的典型代表,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考察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的改革进程和现状,总结其经验得失,对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内专门检察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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