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行为原因研究

被引:40
作者
鲁征
傅贵
薛忠智
机构
[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关键词
天津港; “8·12”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致因; “2-4”模型; 行为; 原因分析; 预防措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928.7 [火灾与爆炸事故];
学科分类号
0838 ;
摘要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特别重大事故再一次凸显预防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性。研究表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对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控制对策。基于事故致因"2-4"模型对该事故的不安全动作原因、习惯性行为原因、体系原因、文化原因以及外部原因进行分析,得到个人行为出现错误是由于组织行为不当造成的,组织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起主导作用,而外部原因与事故的发生是弱影响关系。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控制员工不安全动作、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和防范外部原因等四方面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借鉴价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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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05 / 211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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