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法治的形式理性价值取向——兼与罗峰先生商榷

被引:6
作者
吴增基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
关键词
法治; 现代法治; 形式理性;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3.02.001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现代法治的基本品格是形式理性与形式正义。有学者认为 ,法治的形式方面的要求本身并不包含价值评判。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法律的普遍性、至上性和运作的可靠性这些“形式主义”的特征不仅仅是现代法治的外部特征 ,而且它们与形式平等、形式正义这种价值取向是相统一的 ,是形式正义这种价值倾向的体现与表征。形式理性的法虽然有其不足之处 ,但它仍应为我国法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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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实现法制现代化的障碍 [J].
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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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 三联书店 , (德)韦 伯(Weber, 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