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需要制度设计

被引:4
作者
郑新立
机构
[1]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关键词
建设新农村; 明确; 新农村建设; 江西赣州;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中共中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农民; 劳动者; 郑新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0 [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在五十年代中期,党中央和国务院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即使在改革开放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党和国家的很多重要文件里也多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就是去年十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了中共中央《关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这个建议中,明确提出了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新农村一定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制定好科学的规划。要追求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要从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出发,不要盲目攀比;要因地制宜,不能盲目地照搬照用其他地方的经验;要和农民进行充分协商,不能靠强迫命令;要引导和扶持,不要包办代替。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急需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这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中央明确强调,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形式主义。显而易见,新农村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农民期盼什么,需要什么,他们最有发言权。本刊记者2月18日至20日深入到江西赣州农村,看到的是群众积极参与以及基层组织威信的增强。为让读者全面地了解新农村建设的情况,本刊特邀请了中共中央政策研室室副主任郑新立、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以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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