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跨境数据流动与国际贸易的法律治理

被引:10
作者
李娜 [1 ]
沈四宝 [2 ]
机构
[1]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
关键词
数字贸易; 跨境数据流动; 贸易法律治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1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国际市场的深刻变革,贸易竞争从传统商品价格与质量等条件的竞争转向数据流动等规则的竞争。面对数字化时代贸易行为与贸易主体的变化,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也需要做出必要的回应。本文分析了数字化时代贸易的核心特征,面对以数据作为交易对象、数据跨境流动作为交易过程的新型贸易关系,欧盟与美国采取了不同的规制路径,积极推动本国目标的实现。目前各国政府为了实现公民个人信息权、国家安全保护等施政的目标,纷纷采取限制数据跨境流动的措施,这些措施在本质上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平衡贸易自由利益与合理政策目标利益为中心,通过共商、共建的谈判方法,协调国内合理政策目标与贸易自由关系的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提出在规制数据跨境流动的理论依据和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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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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