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撞了白撞”问题的思考

被引:3
作者
蔡果
熊灿
机构
[1]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交通管理系
[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交通; 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法; 事故责任; 赔偿责任; 宣传;
D O I
10.16265/j.cnki.issn1003-3033.2004.07.028
中图分类号
D922.14 [公安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602 ;
摘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布前后有关“撞了白撞”被否决的宣传对交通安全不利。“撞了白撞”的演绎存在片面性 ,“撞了白撞”被否决的宣传不符合自然科学规律 ,存在理论上的误区。人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 :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并非获得了交通安全保障 ;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弱者”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交通“强者”。对法律、法规的宣传 ,既要讲究法律原则和社会道德准则 ,也要讲究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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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新理念 [J].
蔡果 .
人类工效学, 2002, (02) :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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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指南.[M].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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