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正常运行 ,我们已越来越需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支持网络去帮助那些弱势群体 ,尤其是随着单位体制的变化 ,社会生活支持网络一下子出现了从单位到社区的转变 ,并成为了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一种趋势。即从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从单位“办社会”到社区自治组织、从社会生活依赖单位到依靠社区等的转变。尽管这种转变已是大势所趋 ,但我们认为这种转变应有两个重要前提值得注意 :一是新的社区支持网络要坚持用法律和契约来规范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 ,充分运用不同于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的社会整合力量 ,防止社区成为新的单位 ;二是要降低社区支持网络运行成本的约束 ,这是社区在支持功能上替代单位组织的一个根本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