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初始建构与效能提升

被引:19
作者
张创新
赵蕾
机构
[1]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吉林 长春
关键词
官员问责; 制度化建构; 异体问责; 问责标准; 行政生态环境;
D O I
10.16501/j.cnki.50-1019/d.2004.05.013
中图分类号
D630.1 [国家机关工作];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官员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现行制度与行政道德之间的空白,再度引发了人们对于政府责任以及官员任职理念的思考。引咎辞职及其基础上衍生和发展起来的官员问责已经逐步从个案走向了制度化操作层面。当前,建构制度化的官员问责体系的关键在于,强化异体问责力度,厘定官员问责标准,完善行政生态环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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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走向政治问责制[N]. 杜钢建. &nbsp中国经济时报. 2003
[3]   责任政府论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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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0, (02) :75-82
[4]   引咎辞职的双重效应分析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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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2003, (01) :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