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行政不作为及其司法诉讼与规制——湖南“1·11”较大环境污染砷中毒事故启示

被引:4
作者
刘宏博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行政不作为; 环境监管失职罪; 司法诉讼; 司法规制; 砷中毒; 砒霜中毒; 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法院; 刑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损害后果; 被告人; 事故;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13.23.004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2.68 [环境保护法];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8 ; 030104 ;
摘要
<正>【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分析人】刘宏博【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论环境行政不作为及其司法诉讼与规制——湖南"1·11"较大环境污染砷中毒案件分析【主要违法行为】环境行政不作为【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被告人米志良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由于被告人米志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已执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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