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上位法时的抵触标准——以“其他规范性文件”为研究基点

被引:14
作者
顾建亚
机构
[1] 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其他规范性文件; 合法性; 相抵触; 审查标准;
D O I
10.16493/j.cnki.42-1627/c.2006.04.017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是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之重要标准。其他规范性文件数量庞大、体系复杂,认定其与上位法之间是否相抵触至今没有明确的标准,尤其是在突破上位法时。除了授权立法之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依其性质和内容不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突破上位法的范围作出规定,但要符合上位法基本原则和立法目的,不超越立法权限,遵循规范化制定程序,不违背强制性规定,不对抗其他合法权利或符合情势变更原则。
引用
收藏
页码:87 / 91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6 条
  • [1] 立法学[M]. 法律出版社 , 周旺生著, 2004
  • [2] 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与漏洞填补[M].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孔祥俊著, 2004
  • [3] 国际私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日]山田三良, 2003
  • [4] 德国行政法[M]. 商务印书馆 , (德)奥托·迈耶(OttoMayer)著, 2002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曹康泰主编, 2000
  • [6] 立法法讲话[M].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乔晓阳主编,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