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电子邮件广告的表达自由与限制——论美国的反垃圾邮件立法
被引:2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徐剑
机构
:
[1]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来源
: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
2009年
/ 03期
关键词
:
电子邮件广告;
垃圾邮件;
表达自由;
选择退出;
D O I
:
10.19997/j.cnki.xdcb.2009.03.034
中图分类号
:
D971.2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
0301 ;
03 ;
摘要
:
美国的电子邮件广告作为一种商业性言论,与政治言论一样,享有宪政保护下的言论自由。对其实施的法律管制,只能是基于内容中立的"时间、地点或方式的规制",即赋予广告邮件接收方选择退出的权利。
引用
收藏
页码:114 / 116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反垃圾邮件法的立法原则
[J].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赵晓力
.
信息网络安全,
2005,
(12)
:18
-20
[2]
言论自由的反讽.[M].(美)欧文·M.费斯(OwenM.Fiss)著;刘擎;殷莹译;.新星出版社.2005,
←
1
→
共 2 条
[1]
反垃圾邮件法的立法原则
[J].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赵晓力
.
信息网络安全,
2005,
(12)
:18
-20
[2]
言论自由的反讽.[M].(美)欧文·M.费斯(OwenM.Fiss)著;刘擎;殷莹译;.新星出版社.2005,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