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向“城市社区”转制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被引:3
作者
华平
机构
[1]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城中村; 城市社区; 城市化;
D O I
10.16387/j.cnki.42-1867/c.2012.03.015
中图分类号
F29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实现城中村区域的城市化,必须完成农村体制向城市体制的转制。转制过程主要涉及农民变居民、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村集体经济变股份制经济、村委会变社区、村民变股民五个方面的转变。转制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它可能导致村民身份权利明升暗降,集体土地未经补偿变国有化,集体经济解体、股份制公司经营家族化,社区公共经费靠股份制公司支出,"民主"剥夺股份合法化等一系列问题。要化解这些问题,原村集体、村民和政府部门一定要对转制的功能有清醒的认知,权衡利弊,创造有利条件,切实维护好各方利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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