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中存在着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我国目前建构在"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基础上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存在着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简单化理解的局限,直接表现是缺乏对食品领域利益机制的有效设计。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