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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关键在法治
被引:4
作者:
王灿发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来源:
关键词:
“水十条”;
水污染防治立法;
环境执法;
环境司法;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15.09.003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作为国家向水污染宣战的总纲领,其提出的各项措施的贯彻实施,需要健全和完善水污染防治立法和标准,建立起严格、及时和高效的执法机制,并发挥环境司法的保障作用。为此需要尽快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执法机构需要从行政编制、经费保障、技术支持、人员素质方面得到加强,并尽量避免"刮风执法"、"领导批示执法"、"检查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方式;环境司法应解决强制执行申请难、侵权诉讼立案和胜诉难、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限制过严和起诉对象过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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