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权利的本质

被引:9
作者
刘志刚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昌
关键词
正向权利; 反向权利; 公权利; 私权利; 底线性权利; 列举性权利;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4.03.003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宪法权利的本质问题是宪法学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宪法权利是一种反向权利,原则上不能被正向权利加以定位,但是,应正视反向权利的宪法定位有可能引发的宪法权利虚置问题;宪法权利是一种公权利,原则上不能被用来调整私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应创设相应的制度机制来应对社会的变迁所带来的对宪法权利私法适用的内在要求;宪法权利是一种底线性权利,而不是一种穷尽性权利,但是在对其底线性定位的同时,应注意防止宪法权利的泛化现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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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 2003, (02) :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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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2001, (11) :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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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宪法学[M]. 法律出版社 , 董和平等著, 2000
[6]  
美国宪法解释与判例[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美)詹姆斯·安修著, 1999
[7]  
宪政与权利[M]. 三联书店 , (美)路易斯.亨金(L.Henkin),(美)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Albert·J.Rosenthal)编,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