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滕尼斯在《社区和社会》一书中把人类生活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社区和社会。社区代表乡村,社会代表大城市。社区中社会关系的基础是某种自然意愿,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是社区生活的精神写照。联结人们的是具有共同利益、共同目标的血缘和地缘纽带以及亲属、邻里、朋友关系,社区中生活的人们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恰恰相反,社会是法理社会,其社会关系是基于某种理性意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社会精神写照。个人主义、异质性、感情无涉,恰恰是现代都市的生活方式,与此相应的,生活在法理社会中的人们是一群独立自主却异感孤独的个人。“无家”意识、绝望感、挫折感、失落感与现代都市如影随形,成为都市生活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