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投融资平台建设与政府的责任边界——基于风险控制的视角

被引:20
作者
朱相平
机构
[1]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关键词
投融资平台; 财政责任; 风险控制;
D O I
10.16304/j.cnki.11-3952/f.2012.07.004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F124 [经济建设和发展];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0201 ; 020105 ;
摘要
2008年下半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使得以地方投融资平台为载体的银行信贷融资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主导力量。2011年10月17号,财政部发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等四省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为地方政府融资又打开了一条新路子。但是,政府投融资平台总体负债率较高,盈利能力较低,透明度较低,平台贷款潜藏着系统性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本文认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地方政府财政责任,不仅可以强化地方融资平台的约束机制,实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化,而且能够防范风险,不会给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有利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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