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作为国家治理的技术之维具有双重属性。大数据推动了国家治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封闭型向开放型、风险隐蔽向风险防范、经验决策向智慧决策转型。治理过程中过度数据化给国家治理带来挑战,数据过度搜集与挖掘、过度解读与主观偏差、过度信仰与依赖及过度弥散与渗透等过度数据化,诱发数据信息安全、大数据赛维坦、数字鸿沟及个体权利选择与自由意志的被剥夺。面对无所不能却无法抗拒的大数据赛维坦,要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则内嵌于大数据运用,完善责任与自由并举的信息管理,平衡数据工具理性与数据价值理性的内在张力,提倡知识精英与草根阶层的数据平权,方能走出过度数据化的泥沼。